近日,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全市新能源领域气象行业管理的通知》,全面落实省级相关文件精神,从压实主体责任、设施备案、数据管理、气候论证、防雷安全、预警应急、部门联动七个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标志着我市新能源领域气象行业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此次我市出台新能源领域气象管理新规,立足当地风光资源富集、气象灾害多发的实际,全方位规范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气象管理。通过组织企业开展气象探测设施全面自查、建立设施台账、落实新旧设备分类备案制度,摸清产业气象资源底数。严格落实气候可行性论证法定要求,将科学论证作为新项目建设必要条件,从源头防范大风沙尘、低温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风险。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减负与安全并重,对依规汇交气象数据的企业,在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或气候可行性论证时可不重复开展探测工作,降低建设成本,严格落实雷电防护装置 “三同时” 及定期检测制度。
同时,市气象部门强化精准服务,搭建极端天气精细化预警体系和风光功率预测系统,优化风光功率预测精度,适配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和跨区外送需求,全力保障绿电稳定消纳输送。此外,明确设备准入标准、严控涉外数据传输,筑牢气象数据安全底线。两部门将持续开展政策宣贯、督导检查和技术帮扶,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新能源产业链,为全市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和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提供坚实气象保障。(张悦 田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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