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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严防山火 共护家园平安
时间:2026-04-03 11:20:37 来源:甘肃日报 阅读量:72

春季气候干燥,大风频发,农事与祭扫等野外用火增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火灾,对森林草原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和损失。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我们要提高安全意识,掌握防火知识及防护技能,强化防火安全措施,共同筑牢防火防线。

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原因

森林草原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祭祀、取暖等。在统计的森林火灾中,因吸烟、烧荒和祭祀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森林火灾总数的1%。

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报警。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九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进山时不能携带打火机、火把、电子点烟器等火种,任何火种遇到大风或人为处理不当,都可能会给森林安全带来严重的后果。

2.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野外生火取暖最容易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3.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趣味而忘了保护森林安全。

4.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清明节来临,提倡文明祭祀,不得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也许就是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5.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秸秆极易引发山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任何时候都不玩火。

7.不准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

烟头虽小,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摄氏度,中心温度可以高达700至800摄氏度,所以随意丢弃的烟头极易引燃森林植被。

8.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

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就有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9.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科学扑救,不能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而涉险。

遭遇森林草原火灾如何自救?

1.遭遇森林草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第一时间及时报警,让外界知道你的位置和处境,争取救援或指导自救;然后马上积极自救,快速转移避险。

2.千万不要随意选择方向盲目乱逃,要正确判断风向,切不可与火赛跑,否则容易被浓烟烈火所困,一旦顺风而逃,极易陷入火情。

3.不能往山顶方向逃生,随着烟气上升,山火向山顶方向扩展会较快。

4.要用沾湿的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包住头,并沿着逆风方向,向下或横跑,选择植被稀疏的路线逃生。

5.当被大火围困时,应选择植被稀疏的空旷地方,俯卧避险,脚朝火冲来的方向,扒开浮土把脸贴近湿土,双手压在胸前。如有水沟、水塘、河流,可跳入水中避险,但如果是深水区域要注意涉水安全。

森林草原扑火安全十二要素

1.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不得动员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与扑火。

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3.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4.时刻保持畅通的通信联系。

5.扑火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

6.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时段的天气情况。

7.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8.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9.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

10.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

11.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12.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哪些草原用火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1.在草原防火期内,经批准的野外用火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2.在草原上作业和行驶的机动车辆未安装防火装置或者存在火灾隐患的。

3.在草原上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司机、乘务人员或者旅客丢弃火种的。

4.在草原上从事野外作业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不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对野外作业的机械设备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5.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内未按照规定用火的。

违反《草原防火条例》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代为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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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 平安同行

清明将至,祭扫踏青、缅怀先人是传统习俗,但随着祭祀用品多样化、户外活动增多,火灾风险也随之攀升。为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以文明、安全的方式寄托哀思,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一、认清祭祀火灾风险,敲响安全警钟

祭祀活动中,常见的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明火管控不当:在山林、草地、公墓周边焚烧纸钱、香烛、冥币,火星遇到枯枝落叶、干草等易燃物,极易引发山火、草地火,且风力作用下火势会快速蔓延,难以控制。

2.祭祀用品隐患:部分祭祀用品(如纸质祭品、塑料仿真品)易燃性强,一旦接触明火,短时间内就会产生大量火焰;祭祀时如携带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容易引发火灾,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3.遗留火种未熄灭:祭扫后未彻底掐灭香烛、烟头,或未清理焚烧灰烬,余火复燃引发火灾;部分人员在祭祀后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祭祀用品,留下安全死角。

4.违规操作风险:在高压电线、林区防火道、加油站等禁火区域祭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践行文明祭祀理念,传递绿色哀思

文明祭祀是对传统的尊重,更是对安全的负责。让我们摒弃陋习,用更环保、安全的方式缅怀先人:

1.推行绿色祭祀:以鲜花祭扫、绿植祭奠、丝带寄思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香烛,用一束鲜花、一段寄语寄托思念,既保留仪式感,又减少环境负担和火灾风险。

2.倡导网络祭祀:借助官方祭祀平台、线上纪念空间等渠道,在线完成祭扫、留言、追思,足不出户就能表达敬意,同时避免线下祭祀的安全隐患。

3.坚持集体祭祀:参与社区、单位组织的集体共祭、集体追思活动,通过集体仪式缅怀先人,既凝聚情感,又统一规范管控,降低个体祭祀的风险概率。

4.传承文化内涵:通过讲述先人事迹、整理家族故事、传承优良家风等方式,让祭祀回归情感与文化本质,让文明祭祀成为新风尚。

三、严守消防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

祭祀期间,须时刻绷紧消防安全弦,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范,做到防患于未然:

1.遵守禁火规定:严格遵守林区、公墓、景区等区域的禁火要求,不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不在任何禁火点焚烧祭祀用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2.规范明火使用:若确需在指定区域焚烧祭品,需选择配备防火设施、专人看管的区域,焚烧前清理周边易燃物,焚烧后彻底熄灭余火,并用沙土或水覆盖灰烬,确保无复燃可能。

3.做好应急准备:祭扫前了解祭祀区域的消防通道、灭火器位置等应急设施;随身携带灭火毯、小型灭火器等工具,若遇初期火情,可及时处置。

4.加强儿童监管:带领儿童祭祀时,教育孩子不触碰明火、不随意摆弄祭祀用品,避免儿童因好奇引发火灾。 (本版编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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